學生申請復學辦理程序
一、申請條件
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滿前,身心健康,符合返校繼續學習的相關條件,可在新學期開學后四周內申請復學。
二、辦理程序
1.學生申請。學生登錄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復學申請,并上傳《復學申請書》(休學完成時自行打印,遺失可再次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在休學辦理結果中打印,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和復學所需證明材料。按休學原因不同須提供的具體材料如下:
(1)因病休學學生須上傳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檢查、四川師范大學校醫院復檢出具“符合復學基本健康條件”的證明(在復學申請書上簽署相應意見并加蓋公章);
(2)因參加學校交流項目休學學生須上傳經外事處確認并翻譯的國(境)外成績單和項目結束申請表;
(3)應征入伍學生須上傳《退役證》;
(4)因其它個人原因休學的學生需上傳相關材料。
2.學工辦審核。學生所在學院學工辦審核學生是否本人返校、是否符合復學基本要求;
3.教務辦審核。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審查學生課程修讀情況,編入適當的年級、班級;
4.教務處審核。教務處教行科復審學生申請,審核通過轉到校內職能部門辦理;
5.職能部門審核。計劃財務處恢復學生復學狀態;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選課(公共課由開課學院教務辦選課);教務處教材科領取教材;后勤集團宿舍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一卡通中心啟用一卡通。
6.教務處確認。教務處教行科在所有職能部門辦理完成后確認學生復學手續辦理完成。更改學籍庫狀態為“正?!?。
7.學生查看結果。學生于申請提交后3個工作日內可登錄教務管理系統查看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若學籍狀態顯示為“正?!?,表示已完成復學手續,學生按所編班級參加相應教育教學活動。